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辽宁省6家单位入选,我校荣获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
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组织开展,每三年遴选一次,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在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工作中,我校后勤管理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积极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
后勤管理处通过组织推荐、资料审查、现场抽查、集中评审和公示等方式,达到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基本要求和遴选标准,做到了“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体现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先进水平。今后后勤管理处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标杆示范作用,提高全校“爱水、惜水、节水”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