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作者:防疫办公室 马丽华  发布日期:2023-04-13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全国、省、市爱卫委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各负其责,开展全校卫生清扫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做好消毒和通风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扫除时间
 4月18日到4月20日。
 二、扫除范围
 学校所有办公场所、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超市及综合门诊部等,开展打扫消毒活动。
 三、扫除要求
 (一)门窗,地面干净整洁。做到屋顶无蜘蛛网,门窗清洁明亮。
(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时通风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室内垃圾清理及时、彻底,劳动工具、垃圾箱摆放整齐到位。
 四、消毒和通风要求
 (一)办公场所:每天办公前对包括桌面、地面、过道、门把手等区域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后保证开门开窗通风30分钟。工作期间,建议每天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二)宿舍、教学场所及实验室:地面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如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三)高频接触物品:对以上场所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五、检查时间
4月25日——4月26日进行检查。    
 附件:一些主要场所的归口部门(单位)界定
辽宁科技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一些主要场所的归口部门(单位)界定

1.办公室由归口部门(单位)负责;

2.教室由所属院系和部门负责;

3.学生公寓、办公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区域(楼内大厅、门厅、楼道、楼梯间、卫生间)由明德物业负责;

4.实验室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

5.体育馆由体育部负责;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

6.各类会议室由归口部门(单位)负责;

7.教师休息室由后勤教师休息室管理员负责;

8.食堂由中快公司、洪芳园负责;

9.学府超市由学府超市负责;

10.浴池由生活洗浴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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