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爱卫办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定于8月7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我校实际,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各负其责,开展全校卫生清扫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做好消毒和通风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扫除时间
9月18日到9月20日。
二、 扫除范围
学校所有办公场所、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超市及综合门诊部等,开展打扫消毒活动。
三、 扫除要求
(一)门窗,地面干净整洁。做到屋顶无蜘蛛网,门窗清洁明亮。
(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时通风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室内垃圾清理及时、彻底,劳动工具、垃圾箱摆放整齐到位。
四、 消毒和通风要求
(一)办公场所:每天办公前对包括桌面、地面、过道、门把手等区域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后保证开门开窗通风30分钟。工作期间,建议每天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二)宿舍、教学场所及实验室:地面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如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三)高频接触物品:对以上场所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五、检查时间
9月21日——9月22日进行检查。
附件:一些主要场所的归口部门(单位)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