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辽宁科技学院物业管理服务总的原则是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凭借现代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始终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根本宗旨,为师生员工不断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全面营造文明向上、环境优美、温馨舒适、经营有序、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生满意,让教职工满意。
第二章 物业管理范围及主要业务
学校的物业管理可分为教工住宅的物业管理、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和教学区的物业管理三大类。此物业管理范围是指校园区除公寓管理以外的公共区域物业管理,主要包括维修、绿化、环境卫生保洁、教师休息室服务、生产车辆管理等业务,主要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负责。
第三章 物业管理制度
一、维修管理办法
(一)维修范围 主要负责除供电维修和公寓承担的维修任务以外的设施等维修。
(二)内容 主要包括:全校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给水、排水、供暖管线和配件的修复和更新改造;道路、硬化路面、台阶的修复和维护;零星土建工程;零星维修项目(指金额和工作量较小,时效性强的维修项目,如桌椅、门、窗、锁、玻璃等维修)等。
(三)工作流程
(四)维修要求
1.如报修内容属紧急、需要尽快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5分钟内带齐工具及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2.如报修内容属预约项目,使用单位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提前10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时,要与用户主动联系,征得用户的谅解。
3.当遇突发事件,如管网爆裂等,维修人员必须带好抢修工具、备件1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4.如有其它方面维修或遇到特殊情况临时做出安排的报修单位,维修人员需请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批准,个别情况紧急维修来不及请示,维修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补办报修手续。
5.维修原则是小修不过日,中修不过周、大修不过月。如遇特殊情况(缺材料或需停电、停水等)必须及时告知或沟通情况。
6.维修过程要注意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减少浪费。
(五)服务行为规范
1.统一着工作装,干净整洁,左胸前配戴工作牌。
2.上门服务要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要温和。
3.维修操作要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修现场要保证安全。
4.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5.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随时听从调遣。
6.要热情为师生服务,树立文明员工形象。
二、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一)校园的绿化工作要以学校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采用集中和分布式绿植的方法结合地势地貌造园,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加强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促其长势良好。
(四)春秋两季及时对树木进行施肥,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巡视树木生长情况,针对不同虫体菌科情况及时打药。
(五)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灌溉和冬季保暖等养护工作。
(六)花灌木要定期修剪,草本花卉要加强田间管理,绿地要规范养护。
(七)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严禁在绿化带、草地内行走、闲坐、挖野菜,喜戏打闹或丢弃废塑料制品、纸屑等杂物,维护园林及绿化带内的整齐美观。
(八)严禁在树杆上钉钉子、挂木牌广告画、宣传条幅等物品,严禁在树上拴绳晾晒被褥、衣物等,凡违反上述规定,绿化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予以处罚。
(九)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毁弃。
(十)学校苗圃的花卉、树苗不得擅自赠送他人,随意动用;学校喜庆活动需要花卉时,由管理部门指派园艺人员摆放配置,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十一)维护好校园的园林景观,不得乱涂乱写、张贴、雕刻等破坏行为,努力创建学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和优美环境。
(十二)校园内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
三、校园公共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法
(一)室外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法
1.室外保洁基本要求:
(1)保持校园内路面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路面垃圾、泥土、积水,保证无烟蒂、废弃物及污泥等。
(2)路边无杂草,整洁,无卫生死角。
(3)绿化带内无枯枝残叶、生活垃圾、杂物等。
2.垃圾清运基本要求:
(1)垃圾投放点周围清洁干净、无污渍。
(2)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表面干净,箱内无积水、无油渍。
(3)每天全校垃圾按规定时间彻底清运完毕。
3.清扫校内甬道及道路需在早5点至8点半,晚5点至8点进行,白天清扫幅度不宜过大,重点捡拾。
4.根据季节、天气的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灭蝇、灭蚊、灭虫、灭鼠,清除异味,保持校园环境空气清新,防止疾病传播。
5.要配合学校的各项迎检、迎接新生和各种大型活动,做好室外环境的卫生保障。
6.保洁过程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人身安全,做到措施得当,防护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7.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戴牌,做到文明服务。
8.校园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涂等不文明现象。
9.室内垃圾袋应按规定时间(上午9:00前,下午2:00前)集中投放到室外固定垃圾点,不得随意投放或乱堆乱放。
10.校园内各施工单位和经营单位所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自行处理或委托物业中心处理。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将工作或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剧毒、腐蚀性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应按程序规范单独处理。
(二)室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校园室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实行保洁员分片包干制,管理人员按照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2.保洁员负责所管区域内的走廊、地面、楼梯,每日彻底清扫两次,拖洗一次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
3.卫生间要保持便池清洁通畅,地面、蹲位等无积水、无污渍,无恶臭味,无蚊蝇,要勤换垃圾袋。
4.墙壁、天花板、门窗、暖气等要定期清洁,要求无污迹,墙壁无蛛网,天花板无吊尘,暖气无灰尘。
5.保洁工具要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摆放合理、规范。
6.每周末要对卫生间进行彻底除味、除渍清洁;每月月末要进行一次大清扫。
7.保洁员工作时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8.保洁员要及时上报所管区域内上下水、暖气等设施破损信息,以便及时维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9.每天下班前保洁员要关好窗户、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做好节水工作;及时关闭走廊灯,做好节电工作。
10.保洁员要及时劝阻、制止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
四、教师休息室管理办法
1.服务管理员要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无故缺勤。
2.服务管理员负责休息室卫生清扫工作,保证教师休息室整洁干净。
3.服务管理员要为教师做好上课备品的准备工作(饮用水、粉笔等物品),为教师授课前后休息提供服务。
4.服务管理员要负责教师休息室所有物品的管理和正常使用,如卷柜、沙发、饮水机、消毒柜、石英钟等。
5.服务管理员要熟悉消毒柜的使用注意事项,对教师个人用的水杯要及时消毒,并严格按流程操作。
6.服务管理员要认真做好为专职教师配备的各种饮品、点心等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
7.禁止学生进入教师休息室替教师打水、代拿饮品、点心等行为,服务管理员要加强管理。
8.教师要爱惜教师休息室的物品及公共环境卫生,共同创建良好的休息环境和空间。
9.服务管理员对老师服务要热情、主动、文明,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工作。
10.服务管理员要做好教师休息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科技学院节能、保洁工作方案》(辽科院发[2009]5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