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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辽宁省卫生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后勤办公室 时间:2012-12-28 点击数:

  

              我校获“辽宁省卫生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按照《2012年本溪市爱国卫生创建工作意见》(本爱卫发2012]6号)文件要求,在2012年本溪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过程中,积极开展创卫各项工作。省、市爱卫委考核组按照考核方案,对我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日常督查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成绩优秀,日前,经省爱卫委审核评定,被授予“辽宁省卫生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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