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我校新能源充电桩已安装完毕,即将投入试运行。根据充电桩管理后台系统录入要求,需提前完成充电车辆信息登记,保障教职工车辆正常使用校内充电设施,现组织开展教职工新能源车辆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合同制职工。同一教职工仅限登记1台新能源车辆;可登记本人名下车辆,也可登记配偶名下新能源车辆。
2.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如实填写《新能源车辆信息统计表》(附件1),做好资格初审,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登记配偶名下车辆的,须在表格备注栏注明车辆归属。
三、报送安排
1.报送时限:2026年10月23日下班前
2.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后勤管理处何昱颖办公自动化邮箱;
3.纸质材料:《新能源车辆信息统计表》(盖章)、行驶证复印件;登记配偶车辆的,额外附结婚证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博慧楼4区214室。
联系人:何昱颖联系电话:13841481330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时完成信息统计及材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