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校冬季除雪工作任务,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环境整洁、交通安全、出行顺畅的校园环境,根据《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除雪工作方案。
一、除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海军葛会奇
副组长:关顺贤 于红斌
成 员:周 斌 李 涛 郭丹婷 卢志鹏 兰恭文
史 睿 潘丽娜 郑雪莲 胡 峰
冬季除雪工作安排及除雪工作考评由辽宁科技学院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除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除雪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丽敏13941404255 移动小号67169 ;
荣令栓13304246399 移动小号67018。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各单位成立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好除雪计划,并做好人员安排。
2.各二级学院负责分担区的积雪清扫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本单位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内商业网点(社会化单位)负责所在楼前卫生区的积雪清扫工作。
3.各单位要“以雪为令,雪停即除”。白天下雪,雪停后要及时组织除雪;晚间下雪,次日雪停后要组织除雪。要求雪停后12小时内完成除雪任务。
4.各单位责任区的除雪质量要达到无漏段、无隔离带、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人行道清扫干净。铲除的积雪、残冰要整齐地堆放在路边,禁止堆放在垃圾容器、路灯等公共设施周围或压在灌木丛上,严禁将含有除雪剂的积雪堆放在树穴和灌木丛内。
5.校园内实行“绿色除雪”,未经后勤管理处审批,禁止使用融雪剂。
6.各单位每次除雪结束要及时向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4-43164089)报告除雪情况,由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各单位在组织除雪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确保除雪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8.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除大雪的思想准备,并确保通信畅通。
三、除雪工作考评
校园冬季除雪工作日常检查和评比由除雪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报学校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组织得力、完成高效的单位给予表扬,对除雪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