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辽宁科技学院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28

按照辽宁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中秋国庆假期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3〕3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各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要强化各部门负责人传染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假期结束后返校师生的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病历报告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师生做好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要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消毒,加强室内区域通风换气,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及时清理卫生死角。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校园灭蚊灭鼠工作,加强病媒防治和源头治理,为防控病媒传染病创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疫情特点,深入开展新冠、流感、登革热、诺如病毒、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师生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醒外出人员做好防蚊虫叮咬措施,提醒前往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自然疫源地的人员不要不接触疫源动物及产品,提醒有可疑和猴痘接触史的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假期暂缓出行,确需出行的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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