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餐饮中心教工餐厅管理制度
作者:后勤办公室 时间:2013-04-22 点击数:
辽宁科技学院餐饮中心教工餐厅管理制度
1、非学校正式教职工一律不准在教工餐厅就餐。
2、教职工就餐卡不允许转借他人(亲属或学生)使用。若违反规定将视情节取消其在教工餐厅就餐的资格。
3、教职工就餐时每餐只允许划卡消费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餐厅经理同意。
4、若有公事带人就餐需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按10元/人次交款后方可就餐。
5、教职工就餐时应自觉排队,文明就餐,不允许浪费。
6、若发现教职工就餐卡转借他人(亲属或学生)使用或有故意浪费饭菜行为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报后勤处领导批准取消其在教工餐厅就餐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