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通勤车管理办法
学校于2009年9月从市区搬迁到石桥子新校区,通勤成为学校的一件大事。安排好通勤车,服务广大教职员工高高兴兴、安安全全上、下班,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公交公司为我校提供接送通勤任务,为了加强各线路通勤车的管理,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因学院教职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学院目前已开通了四个线路五台通勤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教职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凡是目前在学院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及外聘人员都可以申请乘坐通勤车。
第三条 乘坐通勤车上车投票或投币,禁止逃票、投假币。
第四条 为了服务广大教职员工购票方便,每月初后勤管理处负责无偿与公交公司联系并代售通勤票。
第五条 通勤车运行必须遵守学院通勤车运行时间及运行线路,各站点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随意搭客,保证按时行车。
第六条 通勤车服务必须做到文明运行、车况良好、安全正点。
第七条 乘车人员要做到准时等候、文明乘车,自觉维
护车内设施和公共卫生。
第八条 每台车辆设有车长,负责收集乘车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为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司机做好本车通勤服务。
第九条 绿化保洁中心要全面协调、负起责任,敢于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调研并据实马上整改,切实履行服务宗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将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2011年3月1日